曾经在网上看到有人说,当年农民给国家交公粮,国家是给了钱的,也有的说,国家给了农民补贴,甚至言之凿凿,还拿出所谓的数字证据。那农民给国家交公粮到底国家给没钱?有没有补助?今天我来给大家回答一下这个问题。

在回答问题之前,先让大家看两张图。

这是1982年搞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时,大队和我家签订的一份承包责任书。从合同书上可以清楚地看到,当时我们家一共4个农业户口,承包水田2.86亩,旱地2.32亩,合计5.18亩。每年要向国家交农业税是199元,交统购粮281斤,超购粮342斤,共计623斤。此外,还要向大队上交管理费21.7元,完成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和农田水利建设的基建工20个。到1996年前,这些负担都有很大的增加,这里避而不谈,就按当时1982年计算,看看农民种一亩田负担多少?

当年物价还不高,稻谷折价抵农业税是按每百斤9.5元的价格价格计算,199元的农业税,折合稻谷2090零几斤,统购是按每百斤11.55元计算,超购是按照每百斤17。32元计算。基建工是按照每个工日10元计算,20个工日折算金额就是200元,如果用粮食抵扣,以农业税折扣为标准,折合粮食约合2100斤;上交大队的管理费原则上不能用粮食抵扣,如果切实拿不出钱用稻谷抵扣的话,也是和农业税一样折算。21.7元的管理费折合成粮食,相当于230斤粮食。全部加起来按稻谷折算,折合稻谷为5043斤,共计5.18土地,平均每亩地负担973.55斤,也就是说农民种一亩地,一年投入的人工和其他生产成本不算,即使每亩产粮一千斤,也没有自己吃的。如果说,想要自己留有一定的口粮,就必须另外创收,缴纳农业税和上交提留。

有人说,你这样算不准确,因为统购粮和超购粮是按照一定的价款收购的,不能算作负担。那我们就把统购和超购粮减除,只算农业税,上交提留和义务工的价款,加起来共计420.7元,平均每亩地负担也是81.22元,人平负担105元。更何况,当时自由市场粮价达到20~25元,就按最低市价计算,农民为国家卖粮也是倒贴的,无形中给国家做出了贡献。

从以上的数字分析可以看出,当年农民种地,国家不仅没有给农民补贴一分钱,每亩地负担包括上交国家和集体的,折合粮食为973.55斤。折合现金为81.22元。由此看来,有人说当年农民给国家交农业税是给了补贴的,不仅是子虚乌有,简直就是一则笑话。